合作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一、合作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1、合作協議不一定有法律效應,訂立合同需要雙方均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一致,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依法成立的合作協議,也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且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協議無效:
(1)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簽署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惡意串通簽署的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在什麼情況下籤定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在什麼情況下籤定的合同可撤銷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公民、單位是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與他人簽訂合作協議的,若是想要使得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就需要保證協議的內容不違法、不違反公序良俗。也不能強迫他人去簽署協議,對於被強迫簽署協議的情形,可以在強迫情形消失後的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
法律對經濟詐騙罪怎麼確定?
一、法律對經濟詐騙罪怎麼確定?法律上沒有“經濟詐騙罪”的説法,我國現行法律上所講的經濟詐騙主要分一般詐騙、合同詐騙和金融詐騙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
-
非法集資的標準是什麼
一、非法集資的標準是什麼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
-
破壞性採礦罪由哪些構成
一、破壞性採礦罪由哪些構成破壞性採礦罪,是指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採方法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行為。1、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礦產資源開採的管理制度及礦產資源保護制度。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礦產...
-
公務員過失犯罪開除公職嗎?
一、公務員過失犯罪開除公職嗎?過失犯罪開除公職,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個別不開除黨籍的需報上一級黨組織批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應當開除公職。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