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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非法集資哪個部門罰款

在我國非法集資哪個部門罰款

因為一般公司的違規經營的罰款都是由各地的工商局執行的,但這是屬於一般的行政罰款。非法集資不是一般的違規經營,這已經涉及到刑事犯罪了,非法集資除了要承擔必須的刑事責任以外還有罰款的附加刑。因此很多人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也是,在我國非法集資哪個部門罰款?

一、在我國非法集資哪個部門罰款?

人民法院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九條 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 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巨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是什麼?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如何識別非法集資?

1、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着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藴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非法集資的罰款是由我國的人民法院決定的,因為公司只要涉嫌非法集資以後已經變成了公訴案件,對非法集資人民檢察院會依法移交至法院,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是工商局有權利能夠處理的罰款了。法院在針對非法集資的主要人員罰款的時候,會結合案情本身和非法所得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