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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拐賣婦女兒童罪要如何處罰

犯拐賣婦女兒童罪要如何處罰

婦女兒童作為社會上的弱勢羣體,經常是犯罪嫌疑人侵犯的對象。生活中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有不少,而拐賣婦女兒童則可能會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那麼,拐賣婦女兒童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呢?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拐賣婦女兒童罪怎麼判刑呢?對於這些問題的具體答案,下文中將一一為您揭曉。

一、拐賣婦女兒童罪的立案標準

(一)要正確認定拐賣婦女、兒童罪。凡是拐賣婦女、兒童的,不論是哪個環節,只要是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均以拐賣婦女、兒童罪立案偵查。

(二)非以出賣為目的,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以拐騙兒童罪立案偵查。

(三)教唆被拐賣、拐騙、收買的未成年人實施盜竊、詐騙等犯罪行為的,應當以盜竊罪、詐騙罪等犯罪的共犯立案偵查。

辦案中,要正確區分罪與非罪、罪與罪的界限,特別是拐賣婦女罪與介紹婚姻收取錢物行為、拐賣兒童罪與收養中介行為、拐賣兒童罪與拐騙兒童罪,以及綁架兒童罪與拐賣兒童罪的界限,防止擴大打擊面或者放縱犯罪。

二、犯拐賣婦女兒童罪怎麼判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拐賣婦女兒童是社會危害性極大的行為,刑法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懲罰也是相當嚴厲的。如果您有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被立案追訴,那麼您要積極悔罪認罪,如實交代犯罪事實,還要及早委託刑事辯護律師為您辯護,以爭取寬大處理,避免按照最嚴厲的處罰標準來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