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規定入室盜竊判多少年?
一、《刑法》中規定入室盜竊判多少年?
《刑法》中規定入室盜竊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入户盜竊巨大能取保嗎
入室盜竊是盜竊罪的一種特殊情形入室盜竊,指進入房間,祕密竊取,也是盜竊的一種,當然這是指沒有其他構成轉化犯的情況。入室盜竊和入室搶劫是極易轉化的,很多案例中入室盜竊被事主發現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常見的多為攜帶凶器)就轉化為入室搶劫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户盜竊”。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對於入室盜竊這種行為必須要進行嚴厲的處罰,當然不管是哪一種盜竊的方式都是需要處罰的,只不過説可能處罰的量刑幅度方面是有所區別的,比如説入室盜竊,如果達到數額較大時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的情節比較輕微的,有可能是被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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