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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彈藥罪法規規定如何處罰?

搶奪彈藥罪法規規定如何處罰?

我們都知道,我國法律是不允許普通公民攜帶槍支彈藥的,不僅如此,如果有人搶奪了彈藥,這更是一項嚴重的罪名。我國法律對觸犯了這一條例的人的處罰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今天我們來看看對觸犯了搶奪彈藥罪法規的人來説,他們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一、搶奪彈藥罪法規規定如何處罰

根據刑法第127條第1款的規定,犯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搶奪彈藥罪概念與特徵

本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或者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竊取、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盜竊或者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盜竊是指違反佔有者的意志,將槍支、彈藥、爆炸物或者其他危險物質轉移為自己或者第三者佔有;搶奪是指直接奪取他人緊密佔有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為。至於他人佔有槍支、彈藥等是否合法,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屬於抽象的危險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為,便可根據社會一般生活經驗,得出具有公共危險的結論。但盜竊、搶奪危險物質的,屬於具體的危險犯,需要根據危險物質的種類、盜竊與搶奪的行為方式等具體判斷是否具有公共危險;如果沒有危害公共安全,則不成立本罪。本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並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實踐中有時出現行為人為了竊取一般財物而實際上竊取了槍支、彈藥的案件,由於行為人並不明知是槍支、彈藥,不能認定為本罪,只能認定為盜竊罪;如果盜竊後非法持有、私藏的,則另構成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可以看出,我國法律對觸犯了搶奪彈藥罪法規的罪犯懲罰十分嚴重,只要觸犯了本條法律,則至少會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節嚴重,會更久。我們做事都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該觸碰的絕不觸碰,否則面臨的就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