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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一、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依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量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

(1)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2)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30萬元以上的;

(3)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數量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依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

(2)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200萬元以上的;

(3)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接近“數量巨大”並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二、辦理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案件時哪些工作人員需要回避?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的量刑標準不是固定的,簡單的理解的話,量刑標準主要取決於犯罪嫌疑人非法出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的面額、份數及違法所得數額,通過非法渠道買賣增值税專用發票也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