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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罪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分哪些等級,會有什麼處罰

醫療事故罪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分哪些等級?會有什麼處罰?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一級醫療事故

係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

1、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死亡。

2、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狀態;

(2)極重度智能障礙;

(3)臨牀判定不能恢復的昏迷;

(4)臨牀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喪失,不能恢復,靠呼吸機維持;

(5)四肢癱,肌力0級,臨牀判定不能恢復。

(二)二級醫療事故

係指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1、二級甲等醫療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雙眼球摘除或雙眼經客觀檢查證實無光感;

(2)小腸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喪失;

(3)雙側有功能腎臟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腎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療;

(4)四肢肌力Ⅱ級(二級)以下(含Ⅱ級),臨牀判定不能恢復;

(5)上肢一側腕上缺失或一側手功能完全喪失,不能裝配假肢,伴下肢雙膝以上缺失。

2、二級乙等醫療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嚴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礙;

(2)單眼球摘除或經客觀檢查證實無光感,另眼球結構損傷,閃光視覺誘發電位(VEP)P100波潛時延長>160ms(毫秒),矯正視力<0.02,視野半徑<5°;< p="">

(3)雙側上頜骨或雙側下頜骨完全缺失;

(4)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失,並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大於30cm2;

(5)一側全肺缺失並需胸改術;

(6)肺功能持續重度損害;

(7)持續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級;

(8)持續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級伴有不能控制的嚴重心律失常;

(9)食管閉鎖,攝食依賴造瘻;

(10)肝缺損3/4,並有肝功能重度損害;

(11)膽道損傷致肝功能重度損害;

(13)小腸缺損大於3/4,普通膳食不能維持營養;

(14)腎功能部分損害不全失代償;

(15)兩側睾丸、副睾丸缺損;

(16)陰莖缺損或性功能嚴重障礙;

(17)雙側卵巢缺失;

(18)未育婦女子宮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損;

(19)四肢癱,肌力Ⅲ級(三級)或截癱、偏癱,肌力Ⅲ級以下,臨牀判定不能恢復;

(20)雙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不能裝配假肢;

(21)肩、肘、髖、膝關節中有四個以上(含四個)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22)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I型)。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醫療事故罪】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