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被強制戒毒算不算羈押?
一、吸毒者被強制戒毒算不算羈押?
1、吸毒者被強制戒毒不算羈押,在戒毒所已經是一種處罰了不能算羈押。
羈押基本上是一種逮捕、拘留決定以後的,依附於拘留、逮捕的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當然狀態,不是一種獨立的強制措施。
2、單純的吸毒行為不構成犯罪.對吸毒成癮的強制戒毒期限為二年,應當關押在強制戒毒所,而不是監獄。
3、提問涉及的情況,請再核實。
相關法律規定: 《禁毒法》
第四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於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二、什麼情況下會被強制隔離戒毒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雖然吸毒的行為本身並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吸毒成癮會誘使民事主體實施違法行為,故此吸毒的人員是有社會性的,政府部門在發現他人存在吸毒的行為之後,是會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戒毒,若是不配合戒毒安排的,那麼就有可能會被強制戒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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