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特徵是什麼?
(一)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於他人的勸説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於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三)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裏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行為。
(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二、自動放棄犯罪屬於犯罪中止嗎
自動放棄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過程中,出於自身意志而放棄犯罪的行為,所謂出於自身意志,是指犯罪分子出於自身認識的主觀因素,而非出於非主觀因素的外在因素而自動放棄犯罪的。如某人意欲行兇殺人,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出於自身原因而放棄了行兇殺人的犯罪行為,某人的行兇殺人犯罪行為目的未達到,未達到目的的原因不是外在因素所致,而是在完全有條件達到行兇殺人的犯罪目的之前,出於主觀原因而自動中止,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
犯罪中止一般是出現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以及犯罪結果發生這幾個過程中,若是在此之外實施的中止行為,就不能按照犯罪中止來認定。當然,有人也在諮詢,如果是行為人自己主動的放棄實施犯罪,那這樣還能不能按照犯罪中止來認定?若此時自動放棄犯罪,同時也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那其實也是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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