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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信用卡詐騙是怎樣處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信用卡詐騙是怎樣處理的

現金付款,很多人都會覺得麻煩,當付款金額大於手中現金時,往往會耽誤了很多事。所以在信用卡,作為便捷付款的同時,也需要擔心着自己的信息泄露問題。對於信用卡詐騙案,涉及到很多部門的合作辦案。那麼最高人民法院信用卡詐騙是怎樣處理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信用卡詐騙是怎樣處理的?

一、對於一人持有多張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每張信用卡透支數額均未達到1萬元的立案追訴標準的,原則上可以累計數額進行追訴。但考慮到一人辦多張信用卡的情況複雜,如累計透支數額不大的,應分別不同情況慎重處理。

二、髮卡銀行的“催收”應有電話錄音、持卡人或其家屬簽字等證據證明。“兩次催收”一般應分別採用電話、信函、上門等兩種以上催收形式。

三、若持卡人在透支大額款項後,僅向髮卡行償還遠低於最低還款額的欠款,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可以認定為“惡意透支”;行為人確實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認定為“惡意透支”。

四、非法套現犯罪的證據規格,仍應遵循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原則上應向各持卡人詢問並製作筆錄。如因持卡人數量眾多、下落不明等客觀原因導致無法取證,且其他證據已能確實、充分地證明使用信用卡非法套現的犯罪事實及套現數額的,則可以不向所有持卡人詢問並製作筆錄。

注意區分號碼嚴防信息泄密

“這是一種最新出現的短信詐騙形式,最近一段時間我們時常接到客户的反映。”一名銀行人士告訴記者。之前,銀行卡、信用卡詐騙大多以刷卡消費、購物為藉口,這種方式現在大家已經比較瞭解,不容易上當,而最新出現的這種以“已扣年費、服務費”的名義發送短信息非常有迷惑性。如果市民撥打了詐騙短信中的諮詢電話,一般對方會稱客户的信息可能被泄露,建議報警,並提供了一個所謂“公安局”的電話。市民撥打了這個電話後,會有一位自稱是專門打擊銀行卡犯罪的所謂“警察”告訴你,你的賬户現在非常危險,必須馬上凍結,並要求你馬上提供卡號和密碼。

另外,據瞭解,除了“年費短信”外,最近還有一種詐騙短信非常具有欺騙性,那就是“網銀升級”。騙子會先發短信告訴你的網銀版本過期,應該馬上到某網站升級,而其實這個網站是高仿真的銀行網站,市民只要登錄這裏的“網銀”,你的賬號和密碼就馬上被盜了。

鑑於此類新型短信詐騙的出現,銀行工作人員提醒市民,一定要熟悉並牢記自己所使用銀行卡的銀行服務電話和官方網址。如建行發送的繳費信息,肯定是來自統一的信息發送號碼,而且短信會有具體卡號的後四位尾號以及具體交易時間及金額。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客户也可以撥打銀行統一服務熱線進行諮詢,謹防上當受騙。同時,所有銀行的銀行卡交易密碼和電話銀行密碼都是區分開的,服務電話裏不會向客户索要交易密碼,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賬號、密碼等相關個人信息。

年費有減免政策不一定要年年繳各家銀行為了鼓勵持卡人刷卡,多數信用卡首年是免年費的,之後每年的年費還可以通過刷卡滿定次數或滿一定金額來減免。如像建設銀行、光大銀行等銀行的信用卡大多規定刷卡三次可以免年費。“銀行辦理信用卡的主要利潤來源是借款利息並非是年費,所以銀行一般規定刷卡達到一定次數便能免年費,而在金額上沒有做出限制。”我市一家銀行的理財師告訴記者。同時,雖然不同銀行不同類型的信用卡年費收取金額不同,但大多普通信用卡的年費都在100至300百元左右,如果一張普通信用卡便收到像宋先生那樣高額年費的通知,其中肯定有蹊蹺。

此外,如果未激活的信用卡收到繳納年費的通知,這也是不合理的。

今年年初,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明令禁止信用卡不當營銷行為,強調信用卡未經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費用,禁止對1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髮卡,附屬卡除外。因此,遇到這種對未激活信用卡索要年費的情況,無論對方是銀行還是騙子,都是有問題的。

繳納時間要謹記並非以自然年為準

大多數市民誤認為信用卡都是年底或年初才扣年費,其實並不是這樣。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多數信用卡的免年費期限不是以自然月或自然年為準的,而是以核准月份為準,12個月為一年。例如卡片正面有效期印為“10/12”,就表明卡片有效期為2012年10月,那麼年費一般是每年10月份收取,每次減免年費的時間也是從今年10月至次年10月。

部分消費者為了免信用卡年費而選擇年底“衝刺”,在12月份刷夠規定次數,但其實很可能弄錯了年費收取時間,而白忙活一場。而最近出現的年費短信詐騙,或許也是騙子們不清楚這一規定,選擇了在年末年初進行詐騙,但是廣大市民可要清楚記住自己信用卡年費的繳納時間,這樣一來可以避免錯過刷卡免費期限,二來也可一眼識破騙子的伎倆了。

我們可以知道對於詐騙案的定義,本身的原因是佔有很大因素的。當銀行的催款信息次數多了後,並且你的私人信息有所泄露,那麼你很有可能被詐騙犯盯上了。所以對於信用卡,我們還是要及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