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尋釁滋事如何定主犯?
在我們身邊,因為口角或利益衝突而進行了肢體上的互相攻擊,造成了一定後果後,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如果尋釁滋事如何定主犯呢?我們從尋釁滋事,主犯和從犯這兩個方面進行了解答,下面就請跟隨小編看看詳細內容吧。
一、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共同犯罪的,是要區分主從犯的。
《刑法》第26條第l款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27條又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可見,主犯與從犯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二、對主犯和從犯,可從如下幾個方面區分:
(1)從共同犯罪活動中的地位看,主犯在共同犯罪中居於主導支配地位,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處於從屬地位。
(2)從實際參加犯罪的程度看,主犯大多參加了全部犯罪活動,而從犯在共同犯罪中一般只參與實施一部分犯罪活動。
(3)從具體罪行的大小看,在主觀上,對共同的犯罪故意的形成起主要作用的,罪行較大的是主犯;對主犯的犯罪意圖表示贊成、附合、服從,對共同犯罪故意的形成起次要作用的、罪行較小的是從犯。在客觀上,參與實施的犯罪行為對於共同犯罪的完成具有關鍵性作用的、罪行較大的是主犯;否則是從犯。
(4)從對犯罪結果所起的作用看,那些對犯罪結果所起的作用較大的人,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否則是從犯。
量刑上:從犯會比照主犯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通過上面的介紹,尋釁滋事的含義是指破壞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後果,我們需要對主犯和共犯進行區分,這樣才能定罪,尋釁滋事如何定主犯只需看清主從之間的關係,這樣大家在遇到這樣的事情時才可以合理地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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