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犯罪既遂與犯罪未遂的區別關鍵在於哪裏?

一、犯罪既遂與犯罪未遂的區別關鍵在於哪裏?

犯罪既遂與犯罪未遂的區別關鍵在於哪裏?

犯罪未遂與犯罪既遂區別的關鍵在於犯罪行為是否具備了全部構成犯罪結果。犯罪的既遂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刑法分則對某一具體犯罪所規定的全部構成要件。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由於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要確定對於犯罪未遂是否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確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況下,要進一步確定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

二、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些?

1、行為犯。也稱舉止犯,是指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刑法規定的某種行為,即已構成既遂的犯罪。

2、結果犯。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發生了法定的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

3、舉動犯。也稱為即時犯,是指按照法律規定,行為人一着手犯罪實行行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構成要件,從而構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險犯。是指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的特別危險狀態而構成既遂的犯罪。

三、犯罪未遂和中止的區別有哪些?

1、發生的時間不同。

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着手實施犯罪以後,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在實施犯罪預備或者在着手實施犯罪以後,達到即遂以前放棄犯罪,均能構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為人的本意,即欲為而不能為。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於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為而不為。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

3、刑事責任不同。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的處罰輕於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為進行下去,從而有效地保護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綜上所述,犯罪既遂和未遂都是形態,區分既遂未遂關鍵是看是否具備全部要件,目前是實行四要件,如果在任何一個要件上不符合,則不能認定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預備也是有區別的,相對來説,中止犯罪的處罰最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