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中止犯罪行為怎麼進行處罰

中止犯罪行為怎麼進行處罰

在刑事犯罪的實行過程中,行為人不管是在着手之前還是在着手之後,其實都是有可能成立中止的。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前者是因為行為人主觀因素而自動放棄犯罪行為的繼續實施。不過此時也要對中止犯追究責任,那一般中止犯罪行為該如何處罰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犯罪中止怎麼認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犯罪中止可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認定:

1、必須在犯罪過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預備或者着手實行犯罪過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經得逞,則不存在犯罪中止的問題。

2、必須是犯罪分子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這裏包括兩種情況:

(1)自動放棄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實行犯罪之前,主動放棄犯罪意圖,停止着手實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實施犯罪之後,犯罪結果發生之前,主動放棄繼續犯罪,中止犯罪行為。放棄犯罪是出於行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如果是出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或者不敢把犯罪進行下去,被迫把犯罪停止下來,則不能視為犯罪中止。

(2)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是指犯罪人在已經着手實行犯罪後,犯罪結果發生之前,主動放棄繼續犯罪,並主動採取措施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

促使犯罪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如真誠悔悟,認識到犯罪可恥,洗手不幹;因被害人哭泣、求饒,而產生同情、憐憫之心,不忍再加害於人;懾於法律的威嚴,懼怕受到刑罰懲罰;原有的犯罪慾望已通過其他途徑得到滿足或已經消失等。引起犯罪中止的不同動機,反映了犯罪人悔悟程度的差別,但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中止犯罪行為怎麼進行處罰

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處罰原則較為特殊:

首先,明確是“應當”從寬處罰而非如同預備犯、未遂犯那樣“可以”從寬處罰;

其次,注意對中止犯的處罰也不同於預備犯、未遂犯那樣比照既遂犯進行處罰;

其三,明確對中止犯的處罰關鍵看是否造成損害結果,對於造成損害結果的,應當減輕處罰,未造成損害結果的,應當免除處罰。

犯罪中止有兩種結果:沒有造成損害或是造成了損害。我國刑法對這兩種結果分別制定了處罰原則,即沒有造成損害的,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減輕處罰。換言之,是否造成損害,不是構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處罰中止犯的量刑因素。

很有必要先作出認定。畢竟我國對犯罪預備、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不同的。而這個時候也要看實際構成的罪名是什麼,結合《刑法》關於此罪的量刑標準作出最終的判刑。如果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標籤:中止犯罪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