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武器、彈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走私武器、彈藥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此罪的犯罪構成
客體要件
槍支彈藥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武器、彈藥的禁止進出口制度,對象是武器、彈藥。所謂武器及彈藥,是指各種具有直接殺傷力、破壞力的器械、裝置或其他物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的規定,既包括各種軍用武器、彈藥和爆炸物,如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等常規武器,核武器、化學武器、細菌武器等現代化武器,槍彈、炮彈、炸彈、地雷、手榴彈等彈藥;又包括各種類似軍用武器的槍支、彈藥和爆炸物,如射擊運動用的槍支,狩獵用的散彈槍及其子彈等。
客觀要件
走私武器、彈藥罪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邊)境的行為。所謂逃避海關監管,是指採用各種方法,躲避海關的監督、檢查,企圖將武器、彈藥通過國(邊)境。有的繞過關口,在沒有海關或邊卡檢查站的地方,非法攜帶、運輸武器、彈藥進出境;有的雖通過關口,但企圖以隱匿、偽裝、假報等手段,欺騙海關,矇混過關,有的則是採用藏匿、偽報等方法,以逃過郵檢和海關的查驗,非法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邊)境等。這些行為都是走私武器、彈藥的典型行為,此外,走私武器、彈藥還有一些非典型行為,根據本法的有關規定,主要包括下列情形:(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武器、彈藥的;(2)在內海、領海運輸、收購、販賣武器、彈藥的;(3)與走私武器、彈藥的犯罪分子進行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或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條件的;等等。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武器、彈藥而仍然非法攜帶、運輸、郵寄,企圖使之進出國(邊)境。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不知自己所攜帶、運輸或郵寄的是武器、彈藥,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構成犯罪的,應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等處罰。至於其目的,一般是為了牟利,但是否具有這種目的,並不影響本罪成立。
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走私武器、彈藥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瀏覽!
-
老公和別人有小孩重婚罪嗎?
一、老公和別人有小孩重婚罪嗎?老公和別人有小子並不認定為重婚,還需要存在重婚的事實證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
-
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
一、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的區別是:1、主觀上不同故意殺人,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或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而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過失殺人,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被害人死...
-
輕微傷定性為尋釁滋事是合法的嗎?
一、輕微傷定性為尋釁滋事是合法的嗎?1、輕微傷定性為尋釁滋事是合法的,這是由於尋釁滋事是指行為人結夥鬥毆的;追逐、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為。2、存在以上尋釁滋事的行為卻沒有構成犯罪的,一般會被按照《治安管理...
-
罪刑法定原則體現在哪裏
罪刑法定,就是法院在判定一個人是否犯罪以及判處何種刑罰,必須依照法律的明確規定,不能隨意判案。具體説,只有法律將某一種行為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才能對這種行為定罪。判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罪,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標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