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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洗錢罪的認定是怎樣的

關於洗錢罪的認定是怎樣的

近年來,洗錢已發展成為一個有着高額利潤的、複雜的犯罪領域,併成為國際社會的一大公害。洗錢犯罪的巨大破壞性不僅僅表現為它對金融等領域的侵蝕,更重要的是它是其它犯罪,尤其是有組織犯罪的潤滑劑,是其不可或缺的“生命線”。我國對洗錢犯罪予以嚴厲打擊。那怎麼認定洗錢罪?也就是説,認定洗錢罪的標準是什麼?本文就上述問題介紹如下。

一、怎麼認定洗錢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會經濟管理秩序,還侵犯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動及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通過存入金融機構、投資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年滿十六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的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為犯罪違法所得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為利益而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二、認定洗錢罪的標準是什麼

1、認定洗錢罪,重在認定洗錢行為,具體來説:

(1)提供資金帳户的;

(2)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3)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4)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2、認定洗錢罪,主觀上要求明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從事犯罪活動,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2)沒有正當理由,通過非法途徑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3)沒有正當理由,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收購財物的;

(4)沒有正當理由,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收取明顯高於市場的“手續費”的;

(5)沒有正當理由,協助他人將鉅額現金散存於多個銀行賬户或者在不同銀行賬户之間頻繁劃轉的;

(6)協助近親屬或者其他關係密切的人轉換或者轉移與其職業或者財產狀況明顯不符的財物的;

(7)其他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我們對“怎麼認定洗錢罪”以及“認定洗錢罪的標準是什麼”有了更深的認識。構成洗錢罪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被控洗錢罪,要積極行使合法的辯護權利,請求專業刑辯律師的幫助,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被冤枉。

標籤:認定 洗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