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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案件能附帶民訴嗎?

自訴案件能附帶民訴嗎?

一、自訴案件能附帶民訴嗎?

可以,按實際情況,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財產。《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什麼時候提出

刑事訴訟過程包括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理論上説,這三個階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但是沒有相關具體的時間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此外,法律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中,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是:

1、刑事訴訟確已成立,並且還在審理過程中。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刑事訴訟程序不成立或者,尚未啟動,或者刑事訴訟程序已經結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而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被害人要有一定的物質損失。民事訴訟審理的一般都是損害賠償方面的案件較多,沒有物質損失一般很難提起民事訴訟。

3、被害人的物質損失必須是犯罪行為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刑事案件可以附帶民事訴訟,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民事訴訟的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是刑事訴訟確已成立,並且還在審理過程中,被害人要有一定的物質損失,被害人的物質損失必須是犯罪行為人的犯罪行為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