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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團伙搶劫能判緩刑嗎

一、團伙搶劫罪可判緩刑嗎

如果是團伙搶劫能判緩刑嗎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而搶劫罪最低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因此,還是有可能判處緩刑的。但是要有從輕或減輕的情節,自首、主動交代、不滿18歲,立功都是可以減輕的,如果重大立功的話更好。

團伙搶劫罪可判緩刑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搶劫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刑法》第263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應當立案。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三、搶劫罪中主犯與從犯如何區分

(一)共同搶劫罪中的兩類主犯

1、在事前共謀的共同搶劫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無論其在具體實施搶劫中具體行為作用大小均應認定為主犯。也就是説,即使具體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只是做一些輔助工作,亦應認定為主犯。

2、在犯罪共謀階段雖然隨聲附和,但在具體實施搶劫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於主犯,這類主犯的實行行為通常強度較大、手段殘忍、技巧熟練。對犯罪結果的作用較大,是造成犯罪結果的主要原囚。

(二)共同搶劫罪中的兩類從犯

1、在共同搶劫中起輔助作用的從犯。

2、在共同搶劫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從上文可以知道如果團隊作案並且能夠主動承擔自己所做的事情,如果有悔過的態度,那麼還是可以申請緩刑的。除此之外的話,搶劫罪又分為主謀和從犯,在團伙搶劫中的作用不同那麼所承擔的責任也是不一樣的,而且一般都是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嚴重的可能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