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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犯罪屬於教唆犯?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教唆他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如果構成了犯罪的,可以認定為共同犯罪,教唆犯罪的人是屬於教唆犯。

教唆他人犯罪屬於教唆犯?

教唆他人犯罪本身是一種犯罪行為,它又不是一種有具體罪名的犯罪,因為在我國沒有教唆罪的規定。從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教唆犯罪沒有自己單獨的、完整的犯罪構成。教唆犯是故意引起他人犯罪意圖的人,因此對教唆犯就應當結合被教唆人的行為進行認定和處罰,從而使教唆犯成為共同犯罪的一部分。

在我國法律中,有關教唆犯的規定被認定共同犯罪,也表明了以共同犯罪的定罪與處罰原則處理教唆犯罪有關問題的原則立場。但是全面考查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及司法實踐中的實際情況,卻可以看出教唆犯和共同犯罪並不是完全一致的。

首先、從教唆人教唆內容的針對性程度出發,區別出確定性教唆和非確定性的教唆。

確定性教唆系教唆人有其明確目的、唆使他人實施具體的犯罪行為。這種教唆在教唆前教唆人已有達到自己特定目的的計劃,被教唆人只是教唆人實現自己目的的工具。

非確定性教唆系教唆人出於對社會的不滿而唆使他人從事的犯罪。這種教唆在教唆前教唆人只有危害社會的廣泛的犯罪目的,沒有個人具體的目的而形成泛意教唆。

其次、從教唆犯的主觀故意內容出發亦可分為直接故意教唆和間接故意教唆。

直接故意的教唆是指教唆人不僅認識到自己的教唆行為會使被教唆人產生犯罪意圖並且希望被教唆人按其指明的犯罪意圖去實施犯罪行為。直接故意的教唆直接和確定性教唆相連接。此類情況下,教唆人有其單獨的犯罪構成,即使被教唆人未實施被教唆之罪,對教唆人仍應追究刑事責任。

間接故意教唆是指教唆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教唆行為會使被教唆人產生犯罪意圖,但是放任被教唆人實施犯罪行為。間接故意的教唆和非確定性的教唆相聯繫。如慫恿好逸惡勞並揮霍無度的人進行盜竊,引起其實施盜竊犯罪的意圖。間接故意的教唆沒有單獨的犯罪構成,只有結合被教唆人的行為才能對教唆人的刑事責任進行認定。被教唆人未實施被教唆之罪,教唆人不負刑事責任。

第三、對於本身就構成對社會的嚴重危害且構成犯罪的教唆行為,應依法直接定罪量刑。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綜上所述,教唆他人犯罪的行為是違法的,無論被教唆人是否真實犯罪,教唆人已經構成教唆行為屬於教唆犯罪,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被教唆人犯罪則教唆人以共同犯罪進行論處,並對犯罪行為承擔更加嚴重的量刑處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