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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不起訴了還會追究刑事責任嗎

醉駕不起訴了還會追究刑事責任嗎

被害人不起訴並不代表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醉駕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行為,那麼就會由檢察院對醉駕人員提起公訴,追究相應的責任,一般醉駕最長的拘役時間是在六個月。

一、醉駕不起訴了還會追究刑事責任嗎

肇事逃逸被害人不起訴也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九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被害人不起訴並不代表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醉駕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行為,那麼就會由檢察院對醉駕人員提起公訴,追究相應的責任,一般醉駕最長的拘役時間是在六個月。,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 30萬元但賠償後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綜上所述,如果在醉駕當中就算是被害者不起訴的情況,醉駕的行為也屬於違法行為,是會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的,而醉駕最長的拘役時間是在六個月,並且還會弔銷肇事者的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