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短刑期能獲得減刑嗎,短刑期是否可以減刑

短刑期能獲得減刑嗎,短刑期是否可以減刑

法院在對犯罪分子量刑處罰的時候,需要嚴格遵守罪刑相適應原則的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較輕處罰不能過重。因此,實踐中就會出現被判短刑期的情況。那這樣的罪犯在服刑的時候,是否還可以被減刑呢?因為本身的刑期就比較短了,於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分析解答這個問題吧。

一、短刑期能獲得減刑嗎

(一)重大立功可以減刑

對於一年以內的刑期,由於在看守所一般也過了二三個月左右,在監獄還要經過新收集訓,餘刑太短,無法累積到足夠的考核分數,表現好的一般也無法減刑,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現才能爭取到減刑,提前出獄。

(二)減刑的限度與幅度

不同的刑期,減刑的限度與幅度也各不相同。

1、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年。如果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減刑後的刑期只有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無期徒刑減刑後只有10年有期徒刑,就不得再次減刑。

2、無期徒刑在服刑2年以後,才可以減刑;較長的有期徒刑,在服刑1年6個月以後,才可以減刑。

3、就應當減刑而言,發現有重大立功表現時就可以減刑。

4、可以多次減刑,只是每一次減刑的限度,均應以原判決的刑罰為標準計算,而不能以前一次減刑後的刑期為標準進行計算。

5、對於較長的有期徒刑而言,兩次減刑之間一般以1年以上為宜;對於較短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言,兩次減刑之間的間隔應相應縮短。但對於應當減刑的,則不應有間隔期限的限制。

(三)減刑的條件

根據《刑法》規定,減刑的條件如下: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二、減刑、假釋裁定後看守所如何處理

在人民法院作出減刑、假釋裁定前,看守所發現罪犯不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應當書面撤回減刑、假釋建議書;在減刑、假釋裁定生效後,看守所發現罪犯不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應當書面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銷裁定建議。

看守所收到人民法院假釋裁定書後,應當辦理罪犯出所手續,發給假釋證明書,並於三日內將罪犯的有關材料寄送罪犯居住地的縣級公安機關。

被假釋的罪犯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假釋的,看守所應當在收到撤銷假釋裁定後將罪犯收監。

罪犯在假釋期間未違反相關規定的,假釋考驗期滿時,看守所應當為罪犯辦理刑滿釋放手續。罪犯在假釋期間死亡的,看守所應當將執行地公安機關的書面通知歸入罪犯檔案,並在登記表中註明。

從上文的講解中可以知道,即使對於短刑期的罪犯,要是有重大立功的話,那其實也是有機會減刑的。而一般情況下,對於被判短刑期的罪犯而言,其實是不用再進行減刑的。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內容,如果你還有任何的法律疑問,都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我們會根據你的具體問題進行解答,切實維護你的合法利益。

標籤:減刑 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