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日期怎麼算,緩刑的考驗期限是多長
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定罪處罰,而在判刑的時候必須要遵循罪刑相適應原則,這樣最終的處罰才會是比較合理的。而在法官做出判決之後,此時判刑的日期應該怎麼計算才好呢?這也是很重要的一個問題,下文中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判刑日期怎麼算。
一、判刑日期怎麼算
1、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
1、《刑法》第四十一條 【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刑法》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刑法》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羈押時間超過被判刑期,對於超過所判刑期的羈押時間是否賠償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羈押超刑期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引起國家賠償責任。刑事案件的拘留、審查、起訴、審理只要是依法在期限內完成的,即使羈押時間超過刑期均不應賠償。
基層法院在審理量刑幅度在單處罰金、拘役或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下的輕刑案件中,經常會面對被告人被超期羈押的問題。
為了做到以罪量刑,正確實施“罪行相適應”原則,筆者建議目前在公檢法內部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溝通。公安機關建立捕後偵查期限及刑事拘留報備制度,對事實清楚、無遺漏罪行和犯罪嫌疑人的輕刑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應在批捕後一個月內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二、緩刑的考驗期限是多長
法律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在看完了上文的內容之後,相信大家知道判刑日期怎麼算了吧。對於一審法院來説,如果不屬於一審終審的情況,那麼此時法官做出了判決之後,其實並不是馬上就會發生法律效力,然後對罪犯執行刑罰,此時還要考慮到上訴的問題,因而只有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上訴或抗訴的,那此時才會生效。
-
被騷擾可以起訴到法院嗎?
一、被騷擾可以起訴到法院嗎?可以,但要證據。先要固定相關證據,根據證據的效力。性騷擾表現形式尚無統一界定,一般認為有口頭、行動、人為設立環境3種方式。口頭方式:如以下流語言挑逗異性,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歷、黃色笑話或色情文藝內容;行動方式:故意觸摸、碰撞、...
-
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
一、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根據法律規定拘留10天可以探視,行政拘留期間,家屬是可以探望的。但是如果有可能由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的,辦案單位可以要求不允許家屬探視,委託律師除外。拘留是公安機關對於一些不配合公務執行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公民做出的處罰措施,他的...
-
盜竊危險物質罪既遂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一、盜竊危險物質罪既遂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盜竊危險物質罪既遂會受到這樣的處罰:對盜竊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人,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節嚴重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七...
-
涉嫌騙婚詐騙罪判多久刑期
一、涉嫌騙婚詐騙罪判多久刑期要看情況。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