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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期間脱逃怎麼處理

監視居住期間脱逃怎麼處理

一、監視居住期間脱逃怎麼處理?

監視居住期間脱逃的,可依法逮捕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嫌疑人在監視居住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三、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的區別有哪些?

1、期限不同

監視居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取保候審: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2、是否可以申請不同

監視居住:不可以申請。

取保候審:可以申請。申請主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及律師。

3、執行地點不同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縣。

4、違反規定的後果不同

監視居住: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審: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5、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

監視居住: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間應當折抵刑期。

取保候審:不能折抵刑期。

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的時候,有關部門會告知犯罪嫌疑人在監視居住期間具體要遵守哪些規定,以及違反相關規定之後的法律後果,雖然被監視居住不代表一定構成刑事犯罪,可是,辦案機關也不會隨便對公民採用監視居住措施。

標籤:監視居住 脱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