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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是怎樣的

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是怎樣的

我們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被判處了無期徒刑,只要在監獄中認真改造,還是可以減刑的,那麼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是怎樣的呢?這個問題,本站小編來為大家解答。

一、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是怎樣的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規定》,無期徒刑減刑有如下情形:

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條 無期徒刑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二、無期徒刑的特點有哪些

無期徒刑是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根據《刑法典》第46條的規定,無期徒刑具有以下特點:

1、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將犯罪分子關押在一定的場所,使其沒有人身自由。

2、剝奪自由是沒有期限的,即剝奪犯罪分子的終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無期徒刑雖然就其詞語意義上講,是剝奪終身自由,實行無期限的關押,但實際上並不是將其所有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關押到死,而是隻要犯罪分子有悔過自新的表現,就可以迴歸社會。根據《刑法》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的表現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適用減刑或假釋。此外,在國家發佈特赦令的情況下,符合特赦條件的無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釋放。從我國執行無期徒刑的實際情況來看,大量的罪犯並沒有被關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會。所以説,判處無期徒刑並不意味着斷絕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羈押時間不能折抵刑期。由於無期徒刑無刑期可言,因此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存在折抵刑期的問題。

4、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根據刑法典第57條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三、無期徒刑的適用對象有哪些

無期徒刑主要適用於那些不必判處死刑,而又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罪行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

以上就是小編對於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相關知識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被判處了無期徒刑,也要認真悔過,爭取減刑早日迴歸社會。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識,建議你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