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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緩刑期間需要做什麼?

法律規定緩刑期間需要做什麼?

緩刑期間一般是在罪犯在緩刑的考驗期間,此時雖然暫時不用執行原判刑罰,但需要罪犯遵循相關的規定,也就是需要做什麼的內容。那究竟罪犯在緩刑期間需要做什麼呢?也就是此時要遵守哪些規定?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緩刑期間需要做什麼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根據《刑法》規定,執行緩刑期間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二、緩刑考驗期滿怎麼辦?

被宣告緩刑並不意味着可以無條件地迴歸自由,相反,緩刑的設置實質上是附條件地暫緩執行刑罰。基於此,我國刑法中對緩刑設置了一定的考驗期。只有在緩刑考驗期間,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認真遵守一定的規範,並積極參與社區矯正,方能最終獲得好的結果。具體來説,根據我國《刑法》第76條的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後有三種情況:

1、 考驗期滿,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沒有重新犯罪或者被發現漏罪,則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相關機關予以公開宣告;

2、 考驗期限內,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3、 在考驗期限內,如果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如果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規定的話,那這是有撤銷緩刑的可能,因此一定要注意了。通常在緩刑考驗期滿之後,就會視為原判刑罰不再執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法律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