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尋釁滋事罪主體要件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主體要件是什麼?

一、尋釁滋事罪主體要件是什麼?

尋釁滋事罪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其他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也有一些發生在偏僻隱蔽的地方),常常給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造成損害,但是尋釁滋事罪一般侵犯的並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個社會挑戰,蔑視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制。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二、尋釁滋事主犯最多能判多久

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標準由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有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這四種情形之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為配合法官審判,統一量刑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對上述這種量刑發佈了量刑指導意見,主要內容有: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在3個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因此,尋釁滋事罪的最高刑要由原來的最高5年提高到10年,條件是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達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程度。

尋釁滋事罪的的構成要件包括主客觀要件,主客體要件,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主體為一般主體,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客觀方面表現為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尋釁滋事罪的最高刑是十年的有期徒刑,達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