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才處理的案件6種情形是什麼?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6種情形是什麼?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6種是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佔罪。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這幾類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訴的,《刑法》才予處理,他們沒有告訴或者告訴後又撤回告訴的,司法機關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已經追訴的,應當撤銷案件。
但是,因侮辱、誹謗他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國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員造成重傷、死亡的,不屬告訴才處理的範圍,應當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同時,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訴,致犯罪人逃離的,為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被害人的近親屬、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告訴,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二、誰能夠提起自訴,提起自訴的程序包括什麼?
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他們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訴時效期限內,可以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訴一般用書面的形式,即應當製作並向法院呈遞刑事自訴狀。但是,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蓋章。
自訴狀或者告訴筆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自訴人、被告人、代為告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
(三)具體的訴訟請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及具體時間;
(五)證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證據的名稱、來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訴人在告訴時需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供自訴狀副本。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口頭告訴第2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自訴人或帶為告訴的人,對於已經立案的,經審查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説服自訴人撤訴或裁定駁回起訴。但當自訴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而再次起訴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在當代的社會,刑事案件的類型是比較多的,包括有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案件,還包括有當事人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還有侮辱罪和誹謗罪等等。
-
組織會道門致人重傷罪需要哪些構成要件?
一、組織會道門致人重傷罪需要哪些構成要件?1、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2、主體要件: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3、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4、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會道門致人重傷的行為。5、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條【組織、利用會道門、邪...
-
行為人盜竊井蓋是盜竊罪嗎?
一、行為人盜竊井蓋是盜竊罪嗎?偷井蓋的行為違法:1、如果是交通繁忙的道路上的井蓋,涉嫌破壞交通設施罪。2、如果是偏僻路段的道路上的井蓋,涉案價值較大的涉嫌盜竊罪。3、以上兩種情形均不存在,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構成治安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
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
一、被拘留十天可以探視嗎?根據法律規定拘留10天可以探視,行政拘留期間,家屬是可以探望的。但是如果有可能由行政拘留轉刑事拘留的,辦案單位可以要求不允許家屬探視,委託律師除外。拘留是公安機關對於一些不配合公務執行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公民做出的處罰措施,他的...
-
黑惡組織如何認定判刑,黑惡勢力團伙如何認定
一、黑惡組織如何認定判刑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