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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砍伐樹木的後果是什麼?

一、私自砍伐樹木的後果是什麼?

私自砍伐樹木的後果是什麼?

私自砍伐樹木的後果是按照我國法律當中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積計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樹不足20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10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並處盜伐林木價值3倍至5倍的罰款。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積計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20株以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10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並處盜伐林木價值5倍至10倍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積計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樹不足50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2倍至3倍的罰款。

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積計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50株以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3倍至5倍的罰款。

超過木材生產計劃採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兩款規定處罰。

二、濫伐林木罪會怎麼處罰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濫伐林木“數量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樹五百至一千株為起點;濫伐林木“數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樹二千五百至五千株為起點。

採伐林木不用申辦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形:

1、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用申辦林木採伐許可證。但國家保護的Ⅰ、Ⅱ級野生植物和古大樹採集、採伐需依法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2、因撲救森林火災、防洪搶險等緊急情況需要採伐林木的,當時可以不辦採伐許可證,但組織搶險的單位或者部門應當自緊急情況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採伐林木的情況報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不管是樹木還是其他方面的一些資源都是受到我國法律當中的保護的,如果存在着擅自砍伐樹木,將會面臨着非常嚴重的一種處罰的後果,比如説沒有達到刑事犯罪的程度的情況下,也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行政罰款,還有就是需要責令補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