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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0天有案底嗎?

一、刑事拘留30天有案底嗎?

刑事拘留30天有案底嗎?

刑事拘留是不一定有案底的。刑事拘留的結果不一定會構成犯罪,對重大嫌疑分子經過拘留期間的調查,排除犯罪嫌疑,不構成犯罪的,進行釋放,發給釋放證明,這種情況下,撤銷刑事案件,不構成犯罪一定不會留下案底。但是如果經公安機關偵查,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並最終經人民法院判決有罪,則刑事拘留三十天的結果會留下案底。

《公安機關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定》第五條 本規定所稱的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調解協議,不予處罰決定;  

2.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決定,以及交通違法罰款(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 

3.傳喚(強制傳喚)、繼續盤問、拘留審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協議、撤銷刑事案件決定;  

2.因沒有犯罪事實(含證據不足,不能認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

二、刑拘案底會有什麼影響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的結果不必然構成犯罪,對重大嫌疑分子經拘留期間的調查,排除犯罪嫌疑,不構成犯罪的,予以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此種情況下,撤銷刑事案件,不構成犯罪必然不會留下案底。但若經公安機關偵查,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並最終經人民法院判決有罪,則刑事拘留30天的結果會留下案底。

根據《公安機關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定》第五條的規定,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刑事和解協議、撤銷刑事案件決定和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

據此,刑事拘留30天是否有案底,要根據個案結果而定,若僅是刑事拘留,沒有判處刑罰的,不算有犯罪記錄,不算有案底。

綜上所述,刑拘是在偵查過程中,對行為人進來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且刑事拘留30天的結果不一定會留下案底,具體要經過人民法院進行偵查判決,若排除嫌疑,會進行釋放,且不會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