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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追訴期如何算起?

一、詐騙罪追訴期如何算起

詐騙罪追訴期如何算起?

詐騙罪追訴時效是從犯罪的最後一次詐騙時開始計算,對於可能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5年。

如果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應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如果行為人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着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三、詐騙罪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詐騙罪也是有追訴的時效,一般被判的刑期越重所存在的追訴時效就會越長,詐騙罪的追訴時效是從最後一次行騙開始計算,所以,對於執法人員一定要儘快的找到證據,只有證據齊全才會讓犯罪者為自己的行為付出該有的代價。

標籤:追訴 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