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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訴個人詐騙

法律3.23W
如何起訴個人詐騙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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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訴個人詐騙

個人如何起訴這個問題有如下解答:  
一、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本院管轄。
二、起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起訴狀
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註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地(包括户籍所在地與住所地)、聯繫電話、郵政編碼;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註明其名稱、住所地(包括登記住所和當前經營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2、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以及欲證明的事實,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起訴狀應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數提交副本。起訴人為自然人的,應由其本人簽名;起訴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
(二)身份證明
1、原告系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
2、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其營業執照或者機構代碼本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3、委託代理人代為起訴的,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還必須提交授權委託書;
4、上述身份證明,提交複印件的,應出示原件予以核對。
(三)證據材料
證據材料是指證明原告訴訟請求基礎的事實、理由的相關材料。
證據材料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有關書證應提交原件,物證應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但必須將原件或原物提供給立案人員核對。
提交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資料,應當同時提交有翻譯資格單位翻譯的中文譯本。
證據材料為複製件,提交人無法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供印證,對方當事人又不承認的,在訴訟中將不作為證據使用。
三、訴訟代理
當事人有權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委託他人訴訟,必須向本院提交由委託人和訴訟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單位印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印章(或簽名)。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具體、明確的委託事項和權限,僅載明全權代理而沒有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上述權限的行使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訴訟代理人更換或其權限發生變更,委託人應當書面告知本院。
訴訟代理人為非執業律師的,應當在授權委託書上寫明該訴訟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地址、聯繫電話,同時提交身份證複印件(原件交立案人員核對)。
五、訴訟費用
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必須按照規定預交案件受理費等訴訟費用
當事人拒不按照法院通知預交訴訟費用的,按自動撤訴處理。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訴訟費。
六、當事人的其他訴訟權利
當事人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原告有權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被告有權承認或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在案件宣判前,原告有申請撤訴的權利。
當事人有申請回避、進行辯論、請求調解的權利。
當事人有申請證據保全和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權利。
當事人有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查閲、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權利。
當事人有提出上訴、申請再審、申請執行的權利。
七、當事人的其他訴訟義務
正確行使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
自覺遵守訴訟秩序。
實事求是地向法院提供有關案件的事實依據,不得偽造、隱藏、毀滅證據和指使、賄買他人作偽證。
對自己提出的主張,必須在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
自覺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