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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製造多少海洛因判死刑?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製造多少海洛因判死刑?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吸食毒品這種行為確實也是比較常見的,吸食毒品對人的身體健康非常具有危害性,所以國家嚴厲禁止,如果是製造毒品的話,那麼是會受到刑事法律制裁的,那麼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製造多少海洛因判死刑?如果要判死刑的話,那麼會根據具體的毒品種類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製造多少海洛因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種類不同而異,達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鴉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嗎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8、鹽酸二氫埃託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販毒判死刑的法條依據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我們國家法律當中對於製毒販毒這種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當然,具體的要判死刑的話,需要根據毒品的種類以及製毒的具體的數量來進行判斷,具體情形都給大家介紹了,還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可以判處死刑,並不是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