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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盜竊金額多少就可以立案?

多次盜竊金額多少就可以立案?

一、多次盜竊金額多少就可以立案?

1、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為“數額較大”;

2、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

3、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

4、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百分之五十確定:

(1)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2)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3)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4)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5)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6)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7)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8)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盜竊罪的量刑標準具體是什麼?

1、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盜竊罪的主觀責任形式是什麼?

盜竊罪只能由故意構成。成立盜竊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所竊取的是他人佔有的財物。誤認為是自己佔有、所有的財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盜竊罪。但是,不能簡單地認為,只要行為人誤以為是遺忘物的,就缺乏盜竊的故意。因為他人“佔有”是一個規範的要素,只要行為人認識到了被法官評價為他人佔有的前提事實,就應認為行為人具備了盜竊罪的認識內容。例如,即使行為人誤以為高爾夫球場內水池中的高爾夫球是遺忘物而取走,也應認定其有盜竊罪的故意。此外,即使是自己所有的財產,行為人明知處於他人合法佔有的狀態而竊回的,也成立盜竊罪。例如,行為人通過鐵路運營部門將自己的財物從甲處託運至乙處,交付託運後又竊取該財物的,應認定為盜竊。就普通空而言,還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盜竊的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將數額較大、巨大乃至特別巨大的財物誤認為是價值微薄的財物而竊取,又不屬於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不應認定為盜竊罪。

成立多次盜竊,要求行為人具有“盜竊”的故意,要求行為人在每次盜竊時都認識到自己在實施盜竊行為,但不要求行為人認識到“多次”盜竊。成立入户盜竊,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自己進入的是他人的日常生活住所。誤將他人日常生活住所當做賣淫場所、普通商店而實施盜竊的,不應認定為入户盜竊。但是,非法進入後發現是“户”仍然盜竊的,則是入户盜竊。基於同樣的理由,成立攜帶凶器盜竊,需要行為人認識到自己攜帶了兇器。

對於多次盜竊金額多少就可以立案這個問題,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處理,多次盜竊屬於特殊的盜竊行為,並且屬於盜竊罪的法定刑加重情形,如果是行為人實施了多次盜竊的行為的,那麼就會被按照加重的法定刑予以處罰。希望通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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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立案 金額 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