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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可以緩刑嗎?

管制可以緩刑嗎?

被判管制可以同時宣告緩刑嗎?相信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畢竟宣告了緩刑就不用對犯罪分子進行關押。到底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是否可以適用緩刑,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管制可以緩刑嗎?

想要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先了解法律規定的適用緩刑的條件有哪些。

緩刑的適用條件

1、對象條件:緩刑只適用於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謂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對被判處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的,不能適用緩刑。

(3)如果一人犯數罪,實行數罪併罰後,決定執行的刑罰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適用緩刑。

(4)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符合緩刑條件的,應當宣告緩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內容)。

2、實質條件: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3、限制條件:必須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內容)。換言之,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注意:緩刑不同於死刑緩期執行。緩刑也不同於對軍人的“戰時緩刑”,刑法第449條規定:“在戰時,對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

由於法律規定只有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才能適用緩刑,因此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是不能適用緩刑的。

二、管制的執行期限規定

1.管制的期限。

根據刑法的規定,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兩年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三年。

2.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應當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即對管制的執行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其他任何機關都沒有這個權力。

根據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執行管制的具體機關應當是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當於縣級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對犯罪分子執行管制時,應當注意貫徹羣眾路線,即充分發揮有關單位或基層組織的作用,依靠羣眾,監督犯罪分子遵守有關規定。

3.管制刑期的計算。

刑法規定,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即判決開始執行的當日起計算,當日包括在刑期之內。同時規定,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決執行之前犯罪分子被採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剝奪人身自由措施的,應當羈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4.管制的解除。

刑法規定,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滿,執行機關應向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羣眾宣佈解除管制。這樣規定有利於防止無限制地延長管制,損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及時宣傳法制,教育羣眾,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

由於緩刑針對的對象是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管制比不在此之列,因此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是不能同時適用緩刑的。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盡快為您做出解答。


標籤:緩刑 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