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未成年人犯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未成年人犯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未成年犯需要的是得到更多的保護,那麼對於未成年犯的一個故意傷害罪來説,考慮到的因素會是有哪些呢?需要特別注意的量刑標準是如何的呢?下文將會詳細分析,本站小編希望下文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未成年犯,是指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時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二被告人在實施犯罪時均未滿18週歲,應屬未成年犯。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234條明文規定了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其中,對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規定“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以上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不論情節輕重與否,被告人若不具備法定的減輕處罰的情節則必須在十年以上量刑,直至判處死刑。

我國《刑法》第17條:

1、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稱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稱不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3、不滿14週歲的人實施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

4、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對二被告人均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只能從法定的年齡上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近年來,全國各地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不斷上升,有許多未成年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對法定界限不明確,誤認為未成年人犯罪一律可免予刑事處罰,入獄判刑後才悔恨自己不懂法。

對於一些不算特別嚴重的犯罪,我國法律規定只有已滿16週歲的人才能構成犯罪,而對於那些嚴重的暴力性犯罪,法律規定只要行為人已滿14週歲就能構成該罪的主體。同時,及時未成年人犯罪,對其的處罰也是比成年人輕的,知識不會對未成年人適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