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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故意傷害輕傷怎樣量刑?

一、未成年人故意傷害輕傷怎樣量刑?

未成年人故意傷害輕傷怎樣量刑?

故意傷害導致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未滿14週歲的,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訴訟方式

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六部委《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案件既可以是公訴案件又可以是自訴案件。

1、公訴

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的案件,以及對於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涉嫌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從而提請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的訴訟活動。這是法律賦予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的一項訴訟權利,通常稱為“公權”。對於故意傷害造成重傷以上的案件應當公訴。

2、自訴

自訴是公訴的對稱,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法》第2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案。通常這類案件被稱為輕傷案。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故意傷害輕傷的量刑標準主要依據幾個標準,其一,未成年人的年齡,其二,未成年人的行為後果,其三,未成年人本身的主觀意向,即是否故意。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未成年會受到減輕處罰或從輕處罰,但是要銘記觀念要早日糾正,避免慘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