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生產製造銷售假藥罪判幾年徒刑

一、生產製造銷售假藥罪判幾年徒刑?

生產製造銷售假藥罪判幾年徒刑

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只要具有主觀故意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本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構成要件司什麼?

(一)構成要件的內容

構成要件的基本內容是生產、銷售假藥。

(1) 生產、銷售的必須是假藥。

(2)具有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

(3)本罪的行為主體為自然人與單位(非身份犯)。

《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有償提供給他人使用,或者為出售而購買、儲存的行為,應當認定為生產銷售假藥罪。為他人生產、銷售假藥提供幫助的(如提供資金、貸款、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的,提供生產、經營場所、設備或者運輸、儲存、保管、郵寄、網絡銷售渠道等便利條件的,提供生產技術或者原料、輔料、包裝材料、標籤、説明書的,以及提供廣告宣傳等幫助的,以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共犯論處。

(二)責任形式

責任形式為故意,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生產、銷售的是假藥。本罪不要求以獲取非法利潤為目的,即使低於成本價出售假藥,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現在有的人為了一己私利,就不顧他人的身體和生命的安全,製造售賣假藥來謀取暴利,導致不知道真相的人購買了假藥,致使病人的病情得不到及時的治療和控制而危及到生命,這種違法的行為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