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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筆跡鑑定能否鑑定出時間?

一、司法筆跡鑑定能否鑑定出時間?

司法筆跡鑑定能否鑑定出時間?

不一定,在進行筆跡鑑定事一般不能鑑定出簽字的時間的,但是可以通過紙張或者是書寫的痕跡來大致判斷出簽字的順序,在進行筆跡鑑定時也是需要通過書寫活動形成的字跡進行鑑別的,那麼當事人也是需要將日常的書寫習慣以及書寫對照內容一併提交至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的。

兩個簽字的先後順序除非相差很久,從紙張、墨跡的區別可以大致判斷先後順序。但筆跡形成時間的鑑定目前從技術上無法精確,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鑑定:

1、通過對不同筆跡墨水成分的鑑定,可以判斷其是否為同一支筆書寫,如不是同一支筆,可作為偽造的依據。

2、如果筆跡和印章有交叉、重疊的地方,從顯微鏡就可以看出是先蓋章還是先寫字,如果同一張紙上的字在蓋章前有,蓋章後又出現了,就值得懷疑。

二、筆跡鑑定的檢驗內容有哪些?

比較書寫動作一般狀況特徵、文字佈局特徵、書面語言特徵的相同與不同;

比較單字或筆畫單個特徵的相同與不同;

比較各組特徵的相同與不同;

比較各類特徵的相同與不同;

對於字跡多的檢材,比較檢驗時要對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徵和不同特徵進行精確地統計分析,用數學方法反映書寫習慣的量與質方面的異同。比較筆跡特徵異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觀察比較為主,並藉助於攝影儀、比較顯微鏡、幻燈片進行形態比較。

筆跡時間鑑定屬於司法鑑定之中物證鑑定之中的一種。是屬於文書類司法鑑定下的一種種類。

筆跡時間鑑定與筆跡鑑定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筆跡鑑定是根據書寫者筆跡的特點,如筆順、連筆、轉折、搭配比例等等,來分析判斷書寫者是誰。它依據的是書寫者的書寫動作習慣。而“筆跡時間鑑定”,在業內的正確稱謂是“書寫時間鑑定”。它不但可以鑑定出手寫筆跡的產生時間,還能鑑定出打印文書的產生時間。書寫時間鑑定依據的是構成文字的有色顏料,比如圓珠筆油、鋼筆水、印泥、複印墨粉等等。這些有色顏料在紙張上形成文字以後,會隨時間的推移發生變化。依據一定的規律,就能分析這種變化經歷了多長的時間,從而推測出筆跡的產生時間。

一個人的筆跡可以通過可以的模仿練習來達到看似一模一樣的程度,但在司法鑑定的科學技術之下任何細節上的差異都會被鑑定出來,之所以對筆跡鑑定時間進行限制是因為鑑定結果關係到案件的整體走向。

標籤:時間 筆跡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