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衞負刑事責任嗎?
一、正當防衞負刑事責任嗎
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其中,正當防衞行為需要掌握好限度,對於明顯超出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損害的,要負刑事責任。
二、認定正當防衞的條件及相關規定
(一)認定正當防衞一般要符合下列條件:
1、有不法侵害發生;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衞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當防衞必須基於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當防衞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二)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衞制度的指導意見》
第5條規定,準確把握正當防衞的起因條件。正當防衞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第6條規定,準確把握正當防衞的時間條件。正當防衞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第7條規定,準確把握正當防衞的對象條件。正當防衞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進行。
第8條規定,準確把握正當防衞的意圖條件。正當防衞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對於故意以語言、行為等挑動對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擊的防衞挑撥,不應認定為防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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