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無罪未羈押賠償可以向國家申請嗎?
被判無罪未羈押賠償可以向國家申請嗎?
能不能申請國家賠償,要看是否符合《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賠償分為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
《國家賠償法》
第三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 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 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 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 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2. 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3. 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 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 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以下情形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3.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 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3.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4.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5. 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6.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合上面所説的,國家的賠償一般是針對於因執法人員的過錯而造成了公民受到傷害所要承擔的賠償,但對於不符合條件的執法人員是不會受理的,所以,申請任何的賠償都需要有合法的依據來支撐自己的觀點,從而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
間接故意傷人辯護詞的內容有哪些
一、間接故意傷人辯護詞的內容有哪些?1、首部。主要包括三個部分,即標題、對審判人員的稱呼、前言。前言部分應當説明的是:(1)辯護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害人的委託還是受人民法院的制定。在實踐中,還需要説明是受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因為律師是通過律師事務所執業...
-
一審法院證據不足怎麼判
律師解析:一審法院證據不足將會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法律依據...
-
無罪釋放認定的條件是什麼
一、無罪釋放認定的條件是什麼?(1)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依法訊問時發現其不構成犯罪,必須立即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訊問時發現其不構成犯罪,均須立即釋放,併發給釋...
-
故意傷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辯護詞的內容有哪些?
一、故意傷害罪共犯不能成立辯護詞的內容有哪些?辯護詞,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訴訟過程中根據事實和法律所提出有利於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見,部分地或全部地對控訴的內容進行申述、辯解、反駁控訴,以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提出應當減輕、甚至免除刑事責任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