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交通工具罪會被追究什麼刑事責任
死刑辯護8.07K
律師解析:行為人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既遂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
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死刑複核期限是多長時間
一、死刑複核期限是多長時間在我國刑事訴訟中,包括審判行為在內,一審、二審、再審,都設置有相應的期限。唯獨死刑複核程序沒有期限。死刑複核是一個特殊程序,複核需要多長時間,不僅《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定,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也沒有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對死刑復...
-
死刑的規定有哪些
《刑法》第四十八條【死刑、死緩的適用對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
-
什麼是死刑複核
死刑複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對判處死刑的案件進行復查核準所遵循的一種特別審判程序。死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是刑法所規定的諸刑種中最嚴厲的一種。雖然我們把死刑作為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有力武器,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又要做到嚴格控制死刑的適用。《刑事訴訟...
-
死刑案件的認定標準法律規定是什麼
根據《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辦理死刑案件,對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認定,必須達到證據確實、充分。證據確實、充分是指:(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每一個定案的證據均已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證據與證據之間、證據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