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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司法鑑定流程具體有哪些

被打司法鑑定流程具體有哪些

被打司法鑑定流程具體有哪些

一、鑑定的受理

(一)初審----由鑑定人負責

——核對委託人(代理人)身份

決定受理的,應當複印委託人(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收取委託人的介紹信,並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附屬材料歸檔。

——審核鑑定委託書

審核委託鑑定事項是否明確、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屬於本鑑定機構的鑑定範圍,是否屬於重新鑑定,委託人是否簽字或蓋章。【司法鑑定委託書】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歸檔。

——審核鑑定材料

審核鑑定材料的種類、數量、性狀、保存情況,鑑定材

料是否真實、完整、充分。【鑑定材料】作為司法鑑定業務

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歸檔。

——商議委託鑑定事宜

明確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費的收取標準、鑑定文書的送達方式、需要退還的鑑定材料及退還方式、需要補充的鑑定材料及時間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見

經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填寫《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報鑑定機構負責人審批。【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2附屬材料歸檔。

(二)審批----由鑑定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的鑑定人負責

——聽取初審人的意見

——審查鑑定材料

——簽署是否受理意見

鑑定機構負責人在《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中籤署意見,決定是否受理,以及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人、承辦人、鑑定費等事項。

(三)受理----由承辦人負責

1、決定當場受理的

——收取鑑定費用

鑑定機構財務人員收取委託人鑑定費後,應當出具税務憑據。【收費憑據複印件】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8歸檔。

——辦理受理登記手續

鑑定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示範文本格式,與委託人簽訂一式兩份《司法鑑定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司法鑑定協議書】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2歸檔。

2、決定補充材料的

——收取鑑定委託材料

經審核,需要補充鑑定材料的,應當填寫一式二份《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其中一份交委託人(代理人),一份連同收取的其它鑑定材料由承辦人保存。【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附屬材料歸檔。

——告知補充材料內容

待鑑定材料補充齊全後,按當場受理的程序辦理。

3、決定不予受理的

——説明不予受理理由

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代理人)説明理由。

——退還鑑定材料

二、鑑定的實施

(一)準備----由承辦人負責

——通知指定或者選定的鑑定人

對同一鑑定事項,鑑定機構應當通知二名鑑定人共同進行鑑定;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的鑑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鑑定人進行鑑定。

——移交鑑定材料

向鑑定人移交鑑定材料,並履行登記手續。

司法鑑定的程序是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所以具體的問題依據需要自己合理的處置,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會失去一定的保障,但是在生活中,此類問題的解決會有着程序上的難度,所以自己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有關部門在此類問題上有着具體的要求。

標籤:流程 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