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鑑定多長時間出結果?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法律也在不斷的健全,在日常的生活中,公民如果發生了訴訟案件,證據也是審理案件過程中重要的一部分,那麼交通事故司法鑑定多長時間出結果?一般情況下會在受理後的15天至30天內出具鑑定報告,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司法鑑定提出時間規定如何
司法鑑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説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複雜、疑難案件的鑑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並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法醫精神病鑑定及司法會計鑑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鑑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鑑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二、重新提出司法鑑定時間
就在交換證據期間,即在《民訴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第一百三十九條 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勘驗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理時,一方舉證,另一方質證時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勘驗的時間提出。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了“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該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檢查。法庭對於上述申請,應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三、申請司法鑑定的時間限制
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具體的舉證期限應參照人民法院送達的《舉證通知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應當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確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並經人民法院准許。
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
舉證期限屆滿後,當事人對已經提供的證據,申請提供反駁證據或者對證據來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進行補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確定舉證期限,該期限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交通事故司法鑑定多長時間出結果的問題,因為證據對審理案件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在進行司法鑑定時一定要選擇合法正規的司法鑑定機構,如果當事人對司法鑑定的結果有任何異議,可以在有效期限內提出複議申請。
-
輕傷要多久才不能做鑑定
一、輕傷要多久才不能做鑑定輕傷沒有規定超過多長時間就不能做鑑定,一般建議儘早鑑定。而鑑定輕傷應當24小時內公安局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
-
司法鑑定法律責任是什麼
隨着社會的發展,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情況都會向法院提起訴訟,用這樣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在訴訟案件中,有的時候會遇到司法鑑定。司法鑑定機構就是在當事人或者法院需要司法鑑定時接受委託的機構。它可以為案件提供非常專業的建議。司法鑑定法律責任...
-
在我國刑事司法鑑定鑑定什麼區別?
這樣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大家都知道經常會進行一些司法鑑定,主要是為了方便訴訟活動。法院在查明案件的事實的時候,有的時候會需要運用一些專業的知識來對某些事項作出鑑定,很多人因此都想了解一下。在我國刑事司法鑑定鑑定什麼區別?一、在我國刑事司法鑑定鑑定什麼...
-
打架,故意傷人致輕傷一般會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被害人不追究打人致輕傷的責任的話,可以調解處理。但不能調解時,就需要按照先前做出的傷情鑑定結果,並根據傷情鑑定結果作出處理。故意將他人傷害至輕傷程度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