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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司法鑑定結果時間要多久?

等待司法鑑定結果時間要多久?

司法鑑定結果時間一般要根據實際案件的複雜程度來確定,有的案件三五天就能拿到鑑定結果,而對於疑難、複雜、特殊的委託,可以雙方協商後再確定鑑定結果出來的時間,一般應該是在30個工作日內受理。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司法鑑定結果時間的資料,大家可以瞭解一下。

如果涉及傷害鑑定,同上需要等到傷愈後才能鑑定。根據傷的位置和程度不同,這個時間大約需要三到六個月。鑑定開始後,很短的時間內就能拿到鑑定結果,比如三五天。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鑑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鑑定委託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可以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第二十六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一、鑑定若立即受理的,簽訂協議書之日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快的一週之內完成。

二、鑑定結論是訴訟時對因侵權受人身損害進行索賠的證據。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的,可以起訴。

三、事後報警,因為過去的時間較長,若沒有證人或其他證據,交警很難作出公平公正的責任認定書。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鑑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 第二十六條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有下列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對於簡單的案件,鑑定結果出來的時間比較短,而對於複雜的案件,可能涉及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材料、鑑定材料之類的事物,鑑定結果出來的時間比較長,甚至可以延長鑑定結果時間。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可以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