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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聽證會需要多久準備什麼

司法鑑定聽證會需要多久準備什麼

司法鑑定聽證會需要多久準備什麼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需要向法院送達聽徵會的函件,內容寫明聽證會的目的時間和其他需要準備的材料,聽證會從鑑定到開始一般不超過三十日。下詳細介紹有關司法鑑定聽證會需要準備的材料和相關法律規定。

一、司法鑑定聽證會需要多久準備什麼

司法鑑定聽證會需要多久準備什麼1、在舉行聽證會前7天時間以上向案件委託法院送達商請法院舉行聽證會的函,送達通 知患方參加聽證會的函和通知醫方參加聽證會的函,以便各方做好參加聽證會的準備。內容包括:

⑴、舉行聽證會的目的,是否參加聽證會是當事人的權利,並非強制性規定,逾期未出席的視為當事人放棄參加聽證會的權利,聽證會仍按時舉行;

⑵、舉行聽證會的時間、地點以及鑑定機構的聯繫電話。

⑶、當事人應準備的材料,如身份證、律師證、授權委託書,鑑定材料不齊時告知應補充提交的材料,補充提交的材料應在聽證會前交法院質證和認證;提交陳述書,並告知陳述書的主要內容;

⑷、介紹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的基本情況,有迴避要求的向法院或鑑定機構提出,並説明理由;

⑸、每方參加聽證會的人數限定在3人以內。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鑑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鑑定委託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可以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第二十六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綜上所述,司法鑑定聽證會除了向法院遞交聽證會舉辦函件外還需要準備個人有效證件和委託書以及陳述書等。鑑定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十日。如果有其他情況需要延遲的得另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