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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批捕後取保困難要保證金嗎?

為什麼批捕後取保困難要保證金嗎?

一、為什麼批捕後取保困難要保證金嗎?

檢察院批准逮捕後,一般是很難取保候審的,但是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一樣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受很多條件限制的。一旦批捕,取保的難度就加大很多。採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公安機關申請批捕的時效是多久?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逮捕和取保候審都是刑事強制措施,其中逮捕最為嚴格,檢察院批捕後嫌疑人會被關押在看守所,因為逮捕説明嫌疑人具備一定社會危害性,這樣批捕後再取保的難度就增加。當然,如出現特定情況,批捕羈押階段依然可以申請取保,可以繳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