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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一年移交檢察院會通知本人嗎?

一、取保候審一年移交檢察院會通知本人嗎?

取保候審一年移交檢察院會通知本人嗎?

取保候審一年移交檢察院會通知犯罪嫌疑人本人的,也可以直接去警局詢問,檢察院審理和移交都需要時間。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二、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

保釋是具保釋放、取保釋放的簡稱。為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准予釋放。在一些國家或地區,保釋須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請並繳納相當數額的保證金。在中國,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現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司法機關將申請保釋的人和保證人當面對保落實,然後予以釋放。這種保釋措施體現了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

三、取保候審有幾種方式?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有兩種:

(一)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

也就是説,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候審不誤。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

(二)一種是提供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這兩種保證方式,都把擔保被取保候審人隨傳隨到,候審不誤同保證人或者被取保候審人一定的經濟利益掛鈎,增強保證人的責任心和對被取保候審人的約束力,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取保候審就是保釋的意思,其包括兩種方式:一種是讓擔保人進行擔保;一種是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取保候審一年結束之後移交給檢察院的話是會通知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