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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取保候審都需要哪些手續?

申請取保候審都需要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二、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三、辦理取保候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取保候審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委託律師申請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