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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批捕之後取保成功的例子?

有沒有批捕之後取保成功的例子?

一、有沒有批捕之後取保成功的例子?

有的,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是可以辦理取保的。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但在採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現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後發現的,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二、取保之後還會批捕嗎保證金有退嗎?

如果有犯罪事實還是會批捕的,在此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的話,保證金是退的。

1.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在取保候審結束後會退還保證金。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規定被拘留了,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其違反規定的情節,決定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三、一般取保一年後還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和會不會判刑沒有直接的聯繫,該判刑還是會判刑。

1.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取保侯審與判刑不存在直接的關聯性。取保候審期限屆滿之後,是否會判刑,要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進行分析。

2.因為取保候審的決定,可以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作出。這就説明了,根據案件不同的情況,有些案件是在偵查階段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有些會是在審查起訴階段作出,甚至有些是在法院審判階段作出的。那麼根據不同的階段作出的決定,期滿後,會有不同的結果,比如偵查階段,取保候審階段期滿後發現證據不足的,可能會撤銷案件,審查起訴階段,有可能不起訴,審判階段有可能撤回起訴或者判緩刑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取保候審一年後還會不會被判刑,取決於案件犯罪事實與證據等因素。

四、公安取保一年到期後怎麼辦應該?

可以到公安機關申請解除取保候審。

1、取保候審最長期限是一年,超過這個限期的應當視為自動解除。

2、當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諮詢或者聽候消息,如果長時間沒有消息的話,應當是撤案了。

3、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4、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如果取保一年到期了,那麼就應該向公安機關申請解除取保候審,然後拿着法律的文書到銀行去退還保證金。如果在取保的期間是沒有違反規定的,一般保證金都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違反了規定,可能會全部沒收或者是沒收部分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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