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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現在非法吸毒後取保後補充偵查會抓人嗎?

一般不會抓人,但是如果符合逮捕條件的,檢察院是可以批准逮捕的。

個人現在非法吸毒後取保後補充偵查會抓人嗎?

逮捕需要什麼條件:逮捕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一)有證據證明存在犯罪事實。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三)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足以防止其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由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或由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逮捕的條件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