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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取保候審後面還會被判刑嗎?

一、檢察院取保候審後面還會被判刑嗎

檢察院取保候審後面還會被判刑嗎?

看情況。一般而言,被採取取保候審仍有很大可能被判刑。目前,就只有兩種情況是不會判刑的。第一,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本來就是沒有觸犯刑法;第二,因為證據存在瑕疵,不能充分證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實,因而不能判刑。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決定取保候審的,執行公安機關應當在取保候審期滿十五日前通知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取保候審期滿前,作出終止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通知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檢察院決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或者故意犯罪的,人民檢察院撤銷取保候審時應當通知公安機關退還保證金。

二、取保候審的流程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取保候審之後會不會判刑得根據檢察院的調查結果。因此必須重視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期間不能違反相關規定,比如説無故缺席傳喚,擅自離開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擅自離開的可以被視為棄保潛逃,構成犯罪。